北京市修订油品储运销行业排放标准将于明年4月1日实施

发布时间:2023-10-24 14:50   内容来源:新华网-北京   阅读量:18056   

近日,市市场监管局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《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《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(DB11/ 207—2023)《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》(DB11/ 208—2023)等三项油气地方标准(以下简称三项油气地方标准),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。

2020年国家修订发布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三项国家油气标准,对减少储油库、油品运输工具和加油站油气VOCs排放提出了新要求。北京市按照“科学性、先进性、衔接性、可行性”的原则,以“明确排放控制要求+确定排放限值”的思路,对原三项油气地方标准进行修订,进一步削减油气VOCs排放,有效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。

据介绍,新修订的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。储油库方面,适用范围上,增加航空煤油管控;控制要求上,增加油罐车、管道收油密闭控制要求,调整优化油品储存方式、浮顶罐运行管理要求,完善管道发油控制要求;排放限值上,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、油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;泄漏控制要求上,增加设备与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、红外检测等要求;泄漏检测上,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。在全国率先增加储油库罐顶通气孔排放限值。

油罐车方面,适用范围上,增加航空煤油管控;油品运输工具涵盖汽车罐车、铁路罐车,对接储油库油品装载、运输至加油站销售全链条VOCs管控;控制要求上,增加铁路罐车油气排放控制要求;排放限值上,增加油罐车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,促进油罐车减排及日常监管;泄漏检测上,增加红外检测、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。

加油站方面,控制要求上,完善加油、储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,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范围和启动运行压力;排放限值上,调整了A/L、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和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,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;检测方法上,优化密闭性、A/L、油气处理装置以及泄漏检测方法,优化在线监控系统压力和A/L准确性检测方法;泄漏检测上,增加红外检测、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。在全国率先增加加油枪与胶管残油限值、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兼容性升级等要求。

新修订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实施后,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加强对全市储油库、油罐车、加油站监管,推动标准有效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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